东方网3月26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下月起,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甩客或绕道行驶,最高可罚200元。不少乘客昨天告诉记者,现行"拒载"的判定标准太模糊,乘客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到哪里?"昨天上午,在秣陵路上,看到两位市民在扬招,一辆红色车身的出租车刚停稳,司机便摇下窗户,探出头问道。在听到目的地后,司机摇摇手,开走了。"这算拒载吗?"一位市民不满地问。有市民反映,晚上6、7点钟在宜昌路西康路附近也很难打车,并不是没有车,而是有空车却不停。记者发现,西康路沿线确实有不少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途经,不过对于路边招手的乘客几乎视而不见。"我们都是赶着去吃饭的,然后要做晚饭以后的生意。"一位"的哥"道出了缘由。空车不停,算拒载吗?
遇到怎样的情况,才能判定为"拒载"?城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市民可根据以下情况判断驾驶员是否"拒载":一是市民扬招,驾驶员停车后不载客;二是出租车正在路边待租,却拒绝载客;三是营业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无论有没有坐上车,只要是司机先询问乘客去向,然后再拒绝的,即是''拒载''。"这位负责人表示,"扬招不停车,则不属于拒载之列。"
属于乘客违规在先的例子也不算拒载。如车辆在路口等红灯时,乘客拉门上车;在出租车禁止停车路段扬招等。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市民遇到拒载的情况,可致电12319投诉,最好能详细记录车牌、所属公司等信息,便于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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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总队开出首张外地"的哥"罚单--
绕路逃逸司机被禁业五年
针对"的哥绕路送12岁女学生,夺书包逃逸"一事,市交通执法总队昨天公布了处理结果:吊销申联出租驾驶员胡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这也是首张外地"的哥"罚单。
经调查,3月15日19时30分左右,因驾驶员绕道,导致12岁小女孩随身携带现金不足支付车费,遂回家取钱补足车资。随后驾驶员擅自驶离现场,并带走留在车内的书包,继续载客营运。
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明知有乘客物品留在车内,且知道乘客居住地址的情况下,应当及时设法归还却未及时归还,而是继续载客营运,并送还书包后仍索要多收的车费,严重侵害了乘客利益。因此根据规定,对该驾驶员胡某作出吊销其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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