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情形将取被消授牌资格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报太原8月6日讯 (首席记者员娟绸 实习生 赵娜)日前,《山西省“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布,经营户在一年内被两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或有出借、转让“放心粮油”标牌等4种情形时,将被取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放心粮油”是由省粮食局确定的配送中心、连锁中心店、经销店和粮油经营企业共同构成的粮油经销网络。省粮食局每年组织对全省 “放心粮油”经销网络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予以通报。 tujian.org
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取消“放心粮油”经销资格:一年内两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或粮油商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被举报或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擅自制作“放心粮油”标牌或将标牌转让、租借给其他经营者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