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患者维权遭遇冲不出、突不破的“鬼打墙”困境,河南农民工张海超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张海超两年来被多家医院确诊为尘肺,但唯一具有法定诊断权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认定他是肺结核。走投无路的张海超不惜“开胸验肺”,悲情举国震动。当年孙志刚案曾是城市收容机制变革的引线,“开胸验肺”能否催生职业病防治机制的变革,也为大家翘首以待。 tujian.org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但随着农民务工人员的增多,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一些用工单位为降低成本,逃避处罚,千方百计不肯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甚至每两个月更换一批工人,并动辄以解雇相要挟,减低或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而职业病受害者在维权中大多处于绝对弱势。因此,“开胸验肺”具有标本意义。 tujian.org
“开胸验肺”暴露出的职防机制不完善之处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正如许多方家指出的,这相当于“与虎谋皮”。让一个污染企业为打工者提供材料自证其罪,怎么可能?再说法律也没有规定,对拒绝提供材料的企业会给予惩罚;二是职防机构对职业病诊断具有垄断性,职业病患者的救济渠道单一;三是职防机构本应是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娘家人”,但在一些地方却异化为职防障碍者。有些地方的安监部门甚至没有设立职工健康处。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一些个案看,职业病患者维权遭遇张海超式困境者并不鲜见。云南水富县68名农民工赴安徽风阳石英砂企业务工患矽肺病,已死亡12人。所幸经《人民日报》多次披露,每人获3万元——9万元赔偿。湖南200多名风钻农民工到深圳打工,几乎全部患上尘肺病,但因时隔多年,只有30来人能拿出打工证据,其他人维权希望渺茫。重庆11名农民工赴广东海丰珠宝厂打工,先后因矽肺病死亡3人。上访中有的矽肺病人从Ⅱ期发展到Ⅲ期,但仍难以被工作地职防机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公共权力”的界定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应该说,一些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权已具有这样的特征。北京一项调查显示,329件农民工工伤案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仅26件;工伤认定程序平均长达16个月;近1/4案件经调解得到的赔偿不足申请数额的50%;农民工很少见到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到工地进行劳动安全检查。可见张海超式的维权困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职业病防治机制变革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一是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资格时,不应惟企业出具的证明是论,而应明确规定,职工在打工企业的胸牌、出入证、工资条、工友证明等,都可作为职业史证明;二是应破除职防机构对职业病鉴定的垄断,医疗机构达到一定级别,其诊断结果都可作为劳动者患有职业病的证明;三是应建立由多家权威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职业病鉴定复核机构,为职业病患者提供多渠道救济;四是安监等部门应加强监控,从源头上杜绝伤害职工健康的不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虽然“开胸验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契机,但职防机制的变革仍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事。近日《人民日报》有两条消息值得关注。一是13日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出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一是14日消息,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有评论质疑,这是否是一种“权力报复”?可见一些地方权力的冷漠和权力滥用的惯性,的确不是一次“开胸验肺”就能令其刹车的。职业病防治机制的变革仍然任重道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克平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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