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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我省实施“双就业”示范工程
推进青年就业创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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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琼燕 实习生 刘妞)记者4月27日从有关方
面获悉,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决
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陕西省青年“双就业”示范工程,并结合我省
实际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建立省、市两级200个以上比较规范的“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
地”,力争每年为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民工提供10000个见习岗位。强
化技能培训,及时做好见习人员的技能鉴定服务,对合格人员发给相
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见习人员
符合政策规定的,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
○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联
合实施陕西省青年农民“领头雁”工程培训计划,组织青年农民参加
可享受政策补贴的免费培训。全省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以大学生为重点,依托各级青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开展SYB、
YBC等项目培训,对青年创业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活动。对参加创业培
训的创业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举办“陕西青年创业项目大赛”。每年从各市(区)、高校团
组织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青年创业项目中,评选出
100个项目予以表彰。对于自主创业存在资金困难的青年,符合小额
贷款政策规定的,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组织评选陕西省杰出(优秀)青年创业奖,以青年创业典型、
知名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为主体组成青年创业讲师团,定期开展创业
英雄校园行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创业导师的作用,与创业青年结成对
子,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网上服务和提供实践场所等多
种形式,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
○在“陕西共青团网站”建立青年就业信息数据库,免费为大学
生、进城务工青年等青年群体提供登记注册、就业信息查询、岗位对
接等相关服务。举办青年就业网上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使用工需求
和求职意愿全方位对接。
○创新小额贷款模式和信用支持。对于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登记的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
过8万元的小额贷款,由“陕西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全省各地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对于能提供有
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
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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