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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省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稽查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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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安立广)近日,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组织省高速集团、
交通集团,结合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反馈的高速公路出口计重收
费倒查数据,对部分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
过程中发现个别站点管理混乱,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
按治超政策开展工作。为确保全省治超工作有序开展,保证通行费足
额征收,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加强高速公路治超稽查。
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治超检测站应妥善保存车辆检测数据,对
劝返车辆和持超限运输证通行车辆必须另行详细记录,与检测磅单一
一对应,留存有关证照复印件或照片。对于持超限运输证通行高速公
路的车辆,治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车辆和运输线路信息是否与超
限证审批内容一致。发现问题及时与发证单位联系核对,如属于恶意
申报虚假资料的车辆,要暂扣超限证,劝其驶离高速公路,同时上报
交通运输厅治超办,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对持超限运输证车辆通
过检测站和收费站出、入口车道时,必须要求其将车辆牌照固定在车
头相应位置,以确保抓拍图片、牌照自动识别信息与实际对照。出口
收费人员发现超限运输车辆后应核对车辆牌照、总重、通行路径与通
行卡信息是否一致,并报监控室及当班班长记录。各单位应将硬盘录
像设备扩容,确保监控录像有效保存一个月以上。各单位应建立健全
稽查队伍,定期对所辖路段治超检测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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