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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验收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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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会见考察验收组成员
4月15日,宝鸡市创建国家森
林城市经过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的考察验收,考察验收组认为,
宝鸡市已高标准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并创造性地
走出了一条在西部生态脆弱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新路子。在考察
验收组离开宝鸡的当天下午,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在咸阳国际机场
宝鸡厅会见了验收组一行。
考察验收组在为期3天的考察验收中,听取宝鸡市“创建国家森林
城市”工作汇报、观看专题录像片,查阅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按照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先后深入市区和凤县、陈
仓等8个县区的十多个绿化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调查数
据显示:市民生态理念已深入人心,创建森林城市市民知晓率和支持
率均达到100%,群众参与义务植树率达到96%。
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实施支撑
城市森林建设的城区绿化、台塬坡面绿化等九大工程,累计投入资金
近20亿元,植树6100多万株,使生态脆弱的西部环境逐步变成了关中
西部森林生态屏障。在考察验收反馈会上,验收组组长、国家林业局
宣传办公室副主任金志成说,宝鸡“创森”工作及城市森林建设特点
鲜明,树立了“造林就是造福、增绿就是增收”理念,实行市、县、
乡、村“四级”负责制,形成了“县区为主,三级管护,全民参与”
的长效管护机制。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48.6%提高到53.78%,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05平方米,为西部树立了典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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