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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评出2008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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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评出综合名次进位最快的前十县、城区经
济社会发展五强区、综合名次进位快的前五区
根据《陕西省县域经
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规定,省统计局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
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
测考评工作,监测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4月8日,省统计局召开新闻通
报会,通报2008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经对全省83个县
(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四大类30项主要指
标进行综合监测和排位,2008年度,名列前10位的县(市)依次是:神
木县、靖边县、府谷县、志丹县、吴起县、韩城市、高陵县、黄陵县
、安塞县、凤翔县,即2008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经对2007年和2008年全省83个县(市)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对
比,2008年度,综合名次进位最快的前10名县依次是:宜川县、清涧
县、永寿县、富县、横山县、子洲县、洛南县、麟游县、陇县、平利
县,即2008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获奖县。
经对全省24个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四大
类28项主要指标进行综合监测和排位,2008年度,名列前5位的区依次
是: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莲湖区、渭滨区,即2008年度“陕西
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
经对2007年和2008年全省24个区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对比,20
08年度,综合名次进位快的前5区依次是:阎良区、杨陵区、耀州区、
商州区,榆阳区,即2008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获奖区。
按照新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省政
府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通报表彰的“十强县”、
“五强区”和争先进位前10名县、前5名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为:对
首次进入“十强县”和“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
他“十强县”和“五强区”以奖励50万元为基数,对照上年位次,每
进1位增加奖励10万元,每退1位减少奖励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
县(市)奖励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3名,各奖励80万元;二等奖4名
,各奖励50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5名区各
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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