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
省委出台意见
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县级领导班 |
2009-04-30 |
|
3月31日,省委出台《
关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加大
培训、选好配强、加强考核、日常管理四个方面,加强县级领导班子
建设。
加大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对
县(市、区)党政正职集中进行一次轮训,积极选送优秀县(市、区
)委书记、县(市、区)长参加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培训。每年
选派一定数量的县级党政正职到中央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上级
综合部门挂职锻炼,开阔视野,提升能力。
选好配强县级领导班子。注重从上级机关、大中型企业、高等院
校和科研院所选拔熟悉市场经济、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的
优秀干部进入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同时注重选拔在发展县域经济工作
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干部进入县级党政班子,根据不同的县域特点,
在确定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人选时,把个人特点、
特长与县情、民情等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实现县级党政正职的合理搭
配。根据工作需要,副市级领导干部可兼任县(市、区)委书记。
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每年对县级领导班子发展县域经济
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对在考核中县域经济名列所在市前三位的县
给予通报表彰,对党政班子给予物质奖励,优先提拔在县域经济发展
中成绩特别突出的县委书记,对考核处于末位的县(市、区)主要领
导给予通报,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进行
研判,重点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运行状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能
力和水平进行研判,及时研究解决班子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县域
经济发展情况巡查和现场观摩制度,每年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
予以通报。完善县级领导班子管理制度,建立省级领导县域经济发展
联系点制度,建立县(市、区)党政正职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就发展
县域经济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制度,建立上级领导与县(市、区)党政
正职谈心制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