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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出台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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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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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记者从全省县
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城镇化分会上获悉,我省推进城镇化进程出台新
举措,决定在实施关中300个建制镇、陕南陕北各50个建制镇的基础上
,将按照择优扶强的原则,进一步突出重点,对其中县城以外的100个
重点建制镇赋予县级管理权限,集中财力,连续投入,力争用3到5年
的努力,使其成为全省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省上提出,赋予100个重点镇县级管理权限,就是在100个重点镇
建立一级财政,设独立国库的财政管理体制。同时,明确了要在100
个重点镇设置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2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
算。
为了确保重点建制镇顺利实施,省上要求各县一是选准重点镇。
对一些基础条件较差,但成长性较好的镇,重点培育;一些基础条件
虽较好,但发展潜力不大的不一定考虑。重点镇选准的,省政府将继
续予以支持。二是选好项目。要求各县注重镇区骨架道路的建设和供
排水设施的建设。三是配套好资金。要求各市、县及时足额配套资金
。四是抓好项目管理。要求县、镇两级从今年起要把县域城镇建设列
入年度目标责任的考核内容。
此外,我省还将安排专项资金,成立陕西省城镇建设投资公司,
为100个重点镇建设搭建融资平台。省市财政设立100个重点镇建设专
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100个重点镇按照县城
标准征收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用于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同时,省上在下达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
将100个重点镇建设用地指标单列。土地出让金收益除农民安置补偿
和有关税费外,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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