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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干部考评试行办法解读
新一届省委成立后,提出在全省推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以
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陕西又好又快发展。这项举措推
行以来得到了全省上下的一致响应,形成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共识。
经过去年一年的实践,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
作用得到了很好发挥,为引领全省科学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给目标责任考核带来了新挑战、新思考。特
别是中央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省在学习中更加体会
到目标责任考核是陕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完全符
合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必须在总结
吸收各方面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因此,从今
年4月开始,《试行办法》的修改工作在省委和省考核领导小组的直
接领导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展开。
省委书记、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第一组长赵乐际对考核工作
高度重视,先后对今年考核方案的形成作了5次重要批示,在8次会议
讲话中对考核工作提出了要求,并直接指导参与今年试行办法的起草
修改工作,明确提出考核办法的修改要突出工作实绩、突出目标任务
完成、突出求真务实和服务人民的重要原则。袁纯清、王侠、赵正永、
郭永平、李锦斌等领导都先后对考核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
按照省委部署和省委领导的要求,省考核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
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进行论证。一是采取省内外实地考察与网络、
资料查询相结合的方法,形成了国际、国内和省内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的三个调研报告;二是综合吸收各方面的调研成果,对原考核办法试
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我省实际不适应不符合的地
方,梳理出九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多次组织有关职能部
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反复讨论,综合分析,按照突出五大重点指标考
核,强化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全局,注意分类考核,改进方式方法,
扩大考评民主,把目标考核与干部考核合为一个办法,考核与干部使
用挂钩等要求,于7月底形成了《试行办法》初稿。8月以来,广泛征
求了省直各职能部门、各市(区)的意见,提交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
核工作暨理论研讨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9月3日,省委常
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
主任李锦斌同志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对《试行办法》讨论稿进行认
真修改。会后,又征求了省直各部门、各市(区)的意见。10月21日,
李锦斌同志再次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对《试行办法》组织修改论证。
对这个办法的修改,省考核办共召开了21次座谈会,进行了23次修改
,力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和省委领导的要求,解放思想,深化改
革,增强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成为我省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活动的成果之一。
修改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总体上有以下几条主要
依据:
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深
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泛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从充分体
现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来考虑和修定。
二是依据中组部《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及三个试行办法内容来完善。
三是从落实省委提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
部的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建立“三位一体”的
考核架构进行。
11月28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第一组
长赵乐际主持召开了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
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
法》,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补充的意见。
省考核办认真按照常委会要求作了修改完善,以省委、省政府名
义正式通知下发执行。
新颁布执行的《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
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7章40条,更完善、更科学、更系
统、更切合我省实际,概括起来,有以下六个特点:
(一)突出了重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一是强化了发展第一
要务的权重,各市重点考核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收入、节能减
排、社会稳定五大指标。五大指标的分值由原来的46分增加到54分;
二是把班子和队伍建设及各种测评的分值作了削减,加大了客观考核
的分量。省直单位突出了职能服务绩效和整体形象作风的测评,强化
了以考实为重点的主要职能指标考核。对全省的平时考核建立了检查
监督和预警制度。
(二)突出了分类考核。对各市(区)指标设置进行了改进和调
整。一是把杨凌示范区从市区的考核中单列出来,以农业高新技术产
业示范为主,突出了示范区功能指标的考核;二是省直部门考核的分
类由原来的两大块(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划分为三大块,将政府工
作部门与政府直属机构和事业机构区分开来,全省总体形成了党群、
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机构和事业机构、市(区)四个考核方阵,
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
(三)突出了激励、督办的力度。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实行激励
加分,对未完成任务、受到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问题的实行督办减分,
鼓励发展、鼓励创优争先、督办后进。建立预警保障机制,强化了目
标责任和问责制度。
(四)突出了与干部使用的结合。新的《试行办法》明确了考核
的内容包括年度目标责任指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位一体的考核。明确了要建立考核数据库,年度考核资料要移交组
织部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
奖惩的依据之一。要求各被考核单位将正县(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
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提出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
选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较差的提出了调整措施。规定对拟
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干部考察材料中必
须反映所在单位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年考核结果等要求。领
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充分运用历年考核结果。使考核
与干部工作对接配套,考试、评人、用人有机结合。
(五)突出客观实绩,扩大民主参与。一是对各市目标任务的实
绩考核分值由85分增加到90分,突出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实在政绩的考
核;二是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任务部分,运用班子的考核结果,党
政正职占80%,副职占70%,其余考核和人为评判分别占20%、30%,
从而鼓励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大胆开展工作,努力创造实绩;三是
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述效的要求,强化工作效果的总结;
四是在评价的方式方法上,把原来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评价调整为党
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省直部门则突出了服务方面的考核,
设置了服务对象测评,增加了基层和人民群众对考核工作的参与面和
参与度。
(六)突出了方便操作。新的《试行办法》文字总量比去年明显
减少,配套形成了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值、加减分办法、民意调查工
作方案、重大创新成果评估、全省70个专项指标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计
分办法等多个附件,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新的考核办法是我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
能力建设的一个重大创新成果,它将在今后引领我省各项事业科学和
谐发展中发挥里程碑的作用。
(省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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