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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陕西出台政策全力稳定就业局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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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影响
逐步显现,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
形势趋于严峻。为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应对当前经济
形势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
警,全力稳定就业局势。各地要重点帮助一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
难关。各设区市对采取加强职工培训、轮班工作和组织生产自救等多
种办法而不减员的,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要及时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
工动态,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
况,企业裁员在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
上的,其裁减人员方案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程序,
并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近期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可按规定一
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此外,要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
业生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给
予相应的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意见》还要求,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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