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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家电下乡”在全省全面展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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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农民即可购买政府补贴类家电产品
12月8日,记者从
全省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备受瞩目的“家电下乡”将在全省
范围内全面展开。12月15日起,省内具有农村户籍的居民均可持相关
证件购买到享受政府补贴类家电产品。
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的我省19家销售企业,将在全省近40
00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销售纳入补贴范围的彩电、冰箱(含冰柜)、
手机、洗衣机4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
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每户农民限购补贴范围内
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农村居
民可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
本,到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
的补贴类家电产品。
据悉,家电下乡实施时间为4年,到2012年11月底止。我省农村
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将给予销售价格
13%的资金补贴。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
财政所申领补贴,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
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买人账户。
据了解,全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
织和指导。会议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设立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并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配送到各销售网点,做好售后服务。
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029-87290663;省财政
厅经济建设处029-68936078。
相关链接: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
产品,并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进工程。
主要做法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指定家电产品给
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
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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