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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西乡均山到户为主推进林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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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通过
以“均山”为主、“均利、均股”为辅的方式将集体林地确权到户32
0.7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6%,全县林改主体任务基本完成。
该县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使
林业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优化要素配置,盘活林业资源。
在对集体林地产权初始分配时,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户
时,均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额。为确保
林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落到实处,该县严格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从村组林改评议小组人员的产生、林地承包方
案的草拟通过到林地林木差异款的评定、林地勘测、集体林收益分配
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一切依靠群众。对于集体山林采取什么形式分
配?费用怎么确定?集体保留不保留林地等问题,都由农民群众民主
决策。全县林改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在林改实施中,以“人人有份,户户有林”为目标,做到了“阳
光操作,精心评议,权益均等,群众满意”。在集体林落实产权时,
采取“层层均山、户户承包”的方法,首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林
地承包方案,将村集体林按各组人口数量划分到各村民小组,再由各
组结合实际制定林地承包方案,将村上划拨给组上的集体林按人均分
到户。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明晰产权,形成了以家庭承包为主、多种
形式并存的现代林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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