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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奠定农民增收基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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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白县委书记 贺东
太白县是一个林业大县,全县集体林地面积148万亩,按农业人口
计算,户均146.9亩,人均36.6亩。作为一个林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山区
县,为了充分挖掘林地资源,使之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1998年
我们积极探索推行了集体山林承包经营,2007年又在全省开展了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基本完成了集体
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了“两权分离、承包经营、利益共享、永续
利用”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模式,实现了户均有山、还权于民,使广
大群众“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充分调动了
群众造林、营林、护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践证明,实施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对农村生产力
的又一次大解放,找到了广大山区建设生态、富裕群众的最佳切入点
,对于破解“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分山到户、还林于民,只是实施林改的第一步。如何使群众“以
林增收、以山致富”,是我们在改革中一直思考和不断探索的核心问
题。今后,我们将在进一步巩固完善林改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三个
结合”,做好“三篇文章”,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群众能致富”
的林改目标。一是坚持把林改与生态立县相结合,做好绿色文章。坚
定不移地走生态立县之路,在巩固完善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进一
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切实加强林地资源管护,实现“有山则绿、有水则清”、“青山常在、
绿水常流”,为林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二是坚持把林改
与激活农村生产力相结合,做好资源文章。在确保户均有山的前提下,
抓紧建立完善林业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林权交易中介服务组织,大力
推行集体林权流转,使林地资源适度集中到经营能力强的农户和各类
经济组织,并从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扶持,通过实现规模经
营和林权抵押贷款,提高林业经营水平,置换林业发展资金,引导人
力、资金、技术等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集中,实现林业生产的高投入、
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发挥林地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坚持把林改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做好产业文章。立足县情实际,
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干杂果、林下养殖和生态休闲等重
点,按照“三个一切”(一切工作围绕农民增收来部署,一切措施围
绕农民增收来议定,一切工作成效通过农民增收来检验)的工作要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推行“三包”工作责任制和“到户工作法”,
通过宣传发动、政策扶持、技术服务、示范引导和扎扎实实地到户包
抓帮扶,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发展板栗、核桃等经济林木和土鸡、土
蜂等林下养殖业,进一步壮大林特产业规模,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
平,使林改真正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新的空间,努力实现“造一片林、
绿一面坡、兴一个产业、富一方群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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