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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所在地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贯彻《条例》
2008年工作安排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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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一是进一步搞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二是加快成
立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三是加快秦岭西安段各项规划的
制定实施。四是建立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五是加
强对现行有关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的清理和完善。六是加大
对秦岭西安段水资源的污染防治力度。
宝鸡市
一是全面启动并编制完成《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及八个专项规划。二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三是修
改完善宝鸡市水资源利用规划。四是在提高市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
率的同时,逐步向县城和重点镇延伸。五是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
渭南市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抓紧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
护各项规划。三是继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四是加强植被保
护,防止水土流失。五是认真落实渭南市“环保十件大事”。
汉中市
一是抓紧编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汉中分规划。二是制定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方案。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投入,同时把市
本级及县区保护资金纳入每年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建立秦岭生态环境
保护保证和补偿费制度。四是抓紧规范汉江区域内经济活动。
安康市
一是配合搞好八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完善工作;二是研究探索建立
秦岭生态环境保证金和补偿费制度;三是重点解决好秦岭生态环境保
护经费问题;四是做好秦岭保护项目的策划和宣传推介。
商洛市
一是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快实施丹江口库区上游水土
保持工程;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大力推广沼气工程;
着力推进矿产企业整合;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抓好秦岭
生态资源开发工作:规划建设生态旅游区;合理开发水力资源;开发
利用生物资源。
陕西省财政厅
一是在安排2008年预算时,设立秦岭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二
是加紧对汉丹江水源区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和争取。三是建议省政府
尽快颁布《陕西省煤炭矿产企业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四
是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五是加快研究秦岭保护区转移支付问题。六是
进一步做好对汉丹江水源区生态补偿政策的研究和争取。
陕西省人事厅
研究制定秦岭生态保护考核评价方法。具体安排如下:一是考核
单位根据省政府责任分工,对当年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
二是对考核单位上报的任务分解及分值确定情况研究审核,作为考核
要素正式印发;三是考核单位于年末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总
结;省秦岭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照印发的考核要素进行考核检查。
陕西省国土厅
一是严格贯彻《条例》。二是确保《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规
划》编制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在全省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完成之
后,尽快编制完成《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实施方案》,11月
下旬上报秦岭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查。
陕西省建设厅
一是在《关中城市群建设规划》中进一步强化秦岭北麓主要自然
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并提出近期建设应完成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和
秦岭生态功能区的建设。二是在《陕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中强调了
对南秦岭地区的生态保护。
陕西省环保局
一是制定秦岭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征收和管理
具体办法。二是制定并完善汉丹江水源地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三是
落实秦岭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四是编制
和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陕西省旅游局
一是做好秦岭旅游规划的调研工作。二是制定《秦岭旅游专项规
划》。三是落实《秦岭旅游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在全省旅游规划
专项经费中落实部分经费。
陕西省法制办
一是对现行的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规章和政策文件进行全
面清理。二是组成清理整顿小组,对与《条例》内容相关的法规规章
进行审核、清理。三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四是组织一
期座谈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条例》提出意
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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