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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全在榆林检查《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时要求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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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
任赵德全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榆林市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他强调,各级人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贯
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经济社
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连日来,检查组在榆林市,榆阳、靖边、神木等县区的医院、商
场、餐饮和工矿企、事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召
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汇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劳动者和用
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赵德全指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于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
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他要求各级人大、政府要协调配合,加强领导,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并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认真把《劳动
合同法》落在实处。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利
用报纸和电视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到家喻户晓
人人明白,让所有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都能深刻领会该法的实质,各用
工单位要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合
同的签订,每个环节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细化相关内容。在职工待
遇方面要规范管理,一定要做到同工同酬,争取创建和谐愉快的劳资
关系,为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创造良好坚实基础。
检查组成员还对榆林的《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提出有针对性的
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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