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以《“住改商” 影响你的生活吗》为题报道了司法解释出台后,本市“住改商”的一些现状扫描,以及专家对司法解释的解读。消息刊出后,引起读者热烈反响,在本该冷清的端午小长假第一天,本报新闻热线28201234一直响个不停,很多市民来电反映身边的“住改商”问题和由此带来的烦恼。记者随即对其中的部分个案进行了采访,并就如何维权请南开大学法学院民法学专家陈耀东教授进行支招。
地点:秋润家园 tujian.org
市民烦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楼里有个“员工宿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民庞女士第一个打进热线,反映她长时间以来受到的困扰。原来,庞女士所居住的河西区洪泽路附近秋润家园的一个单元房被金百万烤鸭店租下用作员工宿舍。“整个楼都臭烘烘的,每天深夜几十个员工下班陆续回来的时候,发出的声响搅得我们睡不好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随即进行现场走访。刚进楼门,就能闻到一股油腻的味道。记者敲门后,一名男青年打开房门,很警觉地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可以看到,男青年的衣服上别有金百万的胸牌,房内紧密地摆着好多张上下床,有几人在睡觉。男青年说,他们每天早上9点多出去上班,晚上9点多就回来了。“不扰民啊。”闻听邻居的投诉,男青年面露诧异,“房子是老板租的,其他的事我不知道。” tujian.org
专家支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可以依法主张权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耀东教授认为,秋润家园这家业主将房子租给了饭店,而饭店将其用作员工宿舍。在这里,需要界定的是,业主将房子租给法人是否属于“经营性行为”。陈耀东说,“按照我的理解,应该属于经营性行为,因为业主出租房屋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作为有利害关系人,庞女士可以依照该司法解释主张权益。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地点:民权门康桥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民烦恼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底商每天6点就开“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民蔡先生打进热线称,其居住的河北区民权门康桥里小区12号楼有一家一楼的“住改商”,每天从早上6点就开始在小区内制作金属护栏,巨大的声响非常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蔡先生所说的底商——“诚信不锈钢铁艺装饰店”。经营者是一名中年男子,自称是江西人,半年前才在这里租房做生意。被问到是否知道“住改商”的一系列问题,该男子表示“不清楚”,并很快叫来“房主”,说“你问他吧”。“房主”张先生显然很清楚“住改商”的相关政策,“国家有规定,‘住改商’只要经过邻居同意就可以了,我们这条马路两边全是‘住改商’,都好几年了,街道办事处都知道。”听到有居民反映这里“住改商”扰民,这位张先生说,“那你们就登报批评一下吧,要采访什么,我随时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之所以这样做,张先生认为他有自己的道理,他告诉记者,他是1999年从天津某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租房开了花店。后来,因为租金太贵,他就把租来的房子一分为二,把另外一半再转租,以减轻自己的负担。现在,张先生的花店就在这家铁艺装饰店的旁边。原来,张先生并不是真正的房主,只是“二房东”,而真正房主的联系方式,张先生拒绝提供。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专家支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有权叫停“住改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像蔡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在《物权法》出台前就有了。对此,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是否适用?陈耀东认为,相当一部分“住改商”应该不受《物权法》关于生效日的限制。“如果是非持续性的行为,在《物权法》生效以前发生的,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是,如果是持续性的经营行为,在《物权法》生效以后,就有必要主动征求一下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因为没有征得同意,而引起有利害关系人的质疑,那么,这样的‘住改商’行为就有可能被取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观点争鸣 tujian.org
正方大部分是创业群体应支持 tujian.org
昨天,除了反映自己的困扰之外,还有一些市民表达了他们对“住改商”的不同观点。一位自称“只是普通百姓”的男士说,“‘住改商’现在已经成为本市的一种普遍现象,虽然有些‘住改商’有扰民的现象,但大多还是便民的。我认为‘住改商’是创业群体的一个重要部分,辛苦赚钱很不容易,所以不能全部打击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反方餐馆扰民尤其严重应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市民反映最多的是“住改商”后开餐馆扰民的问题。家住河东区万新村的房女士说,万新村13区21号楼靠香山道一侧的一楼几乎所有民房都成了餐饮,整楼居民夏天无法开窗,夜晚睡不好觉,苦不堪言。另外,河东区井冈山道、天津开发区爱丽家园西区A座、河北区宜白路等地的居民也反映他们那里有人“住改商”扰民。这些市民的一致意见是,应该禁止这些扰民的“住改商”继续营业,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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