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在市建委获悉,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文件精神,本市决定调整建设工程施工用水价格,建设工程施工用水价格由6.2元/立方米调整为6.7元/立方米。本次水价调整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已经结算的工程不予调整。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