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能否获得下浮利率?自房价出现“松动”以来,不少市民都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据记者了解,虽有报道称北京的二套房贷利率已可下浮,但本市银行业仍在按照原先的规定执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央行和银监会在2007年9月、12月出台的政策,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而据北京多家媒体报道,北京有关管理部门3月底时曾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但对二套房贷利率则给予“松绑”。也就是说,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仍然是最少四成,但房贷利率不再要求上浮10%,而是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现在北京部分银行给出的二套房贷利率已经可以下浮到基准利率的0.8倍或0.9倍,对于贵宾客户甚至可以下浮到基准利率的0.75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采访中,多位本市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本市银行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时,仍在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目前还没有即将调整二套房贷政策的消息。但有关人士透露,在“第二套房”的界定上,本市部分银行已有所放宽。比如有的银行规定,如果市民已经将自己办理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全部还清,再办理住房贷款时,仍可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报道,一家银行在北京给出了二套房贷下浮利率,当记者拨打其客服热线时,工作人员表示该行各地分行的房贷政策并不相同,在天津仍然执行的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二套房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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