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首席记者 赵宏杰
昨日上午,我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向因公就义民警陈伟明发放10万元慰劳金的消息见报后,有网友提出质疑,“东莞警察因公殉职为什么能获奖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
对此,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回应称,精确地说,陈伟明是“因公就义”,向其发放的是“特殊慰劳金”,而非“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这一做法也是依照《东莞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抚恤、慰劳、嘉奖金发放方法》执行的。
网友质疑“慰劳金”不合理
有网友发帖表现,作为因公殉职的民警,他所受到的任何关于政府、民间以及公安局内部的慰劳,都无可厚非,甚至须要大力宣扬。“唯有一项慰劳金,我以为值得商议一下,那就是东莞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赠送的10万元慰劳金,给得实在是不合适,如果可以,情愿是以其他渠道来供给慰劳金。”
回应称发放的是“特殊慰劳金”
对此,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表现,向就义民警发放慰劳金完整符合相干法定程序。
根据《东莞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抚恤、慰劳、嘉奖金发放方法》第七条之规定(2007年11月30日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第四次全部理事会议通过),“公安、司法机关干警因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法分子作斗争或执行紧迫任务,参加处理灾害事故等因公就义、殉职的,发给‘特殊慰劳金’10万元。”
“陈伟明是在执行紧迫任务时因公就义的,因此发放10万元特殊慰劳金,完整符合规定。”市“见义勇为[JianYiYongWei]基金会”秘书长李灿林表现,“根据规定,如果陈伟明被评为革命烈士,还将增发特殊慰劳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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