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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决定五年投五亿元 着力解决社会福利设施不足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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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城镇老年福利机构441个,农村敬老院402所。 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决定用五年时间,每年支出一亿元投入儿童福利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建设,争取在2010年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孤儿机构供养率达到60%。自治区把今年确定为全区“民政项目推进年”,重点是加大资金、项目的争取力度。 今年自治区继续实施的“明天计划”,完成全疆600名孤残儿童的手术任务。提高根据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确保孤老、孤儿、孤残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 今年全区继续实施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开展“情系农家、共创文明”系列公益文化活动,力争完成500个农村社区和200个城市社区图书室援建任务,做好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开展农村志愿服务。 今年全区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清理公墓违规经营,规范公墓建设和加强经营管理。将公墓纳入各级民政部门的管理范围,决不能越权审批。 今年全区力争新建23所儿童福利院,增加床位3680张,集中供养率由7%增至14.8%;力争新建25所、改扩建41所敬老院,新增床位2000张,集中供养率由13%增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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