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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白克力要求保新建建筑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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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与乌鲁木齐市、巴州、博州等14个地州市签订了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和城市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我区抗震防灾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科学制定抗震加固改造方案,摸清我区重要建筑物抗震设防和质量状况,为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尽快启动实施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加强新建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建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努尔·白克力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完善领导机制,拓宽筹资渠道,落实资金保障,不得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改进工作作风,形成全社会参与抗震防灾工作建设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抗震防灾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就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作会议报告。
据了解,全区共完成抗震排查面积3385万平方米,已完成鉴定抗震面积1525万平方米,根据不同年代和建筑结构预测需要抗震加固改造面积1721万平方米。还有907万平方米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没有做抗震鉴定,占总抗震鉴定面积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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