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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家电下乡再传喜讯 每户家庭限购数量翻番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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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电办了解到,针对新增家电产品(摩托车、热水器)需要及要求,新疆新增推荐了14家销售企业竞标。 自治区统计局数字显示,自治区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量为:黑白电视机22.84台,彩电76.32台,普通电话41.48部,移动电话42.19部,洗衣机36.65台,电冰箱28.32台,摩托车49.74辆,空调0.32台,仅相当于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通过家电下乡工作4年的努力,新疆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近10年。 据了解,目前全国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手机、冰箱(冰柜)、洗衣机、摩托车、热水器、微波炉和电磁炉8大类。其中,微波炉、电磁炉为新增加品种,此前在第一批确定的电视机、手机、冰箱(冰柜)、洗衣机这四大类下乡家电品类后,我区根据本地农牧民所需,依照国家关于“各省区市还可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4个产品(摩托车、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中的两项为新增品类”的规定,又选择申报了摩托车和热水器两项。目前,新增品种的零售最高限价暂未公布,但不论限价多少,均可享受补贴。 对于“每户家庭限购数量增加”这一新规定,已经中标的首批销售企业表示欢迎,其中一家销售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出了家电下乡工作惠民利企的宗旨,以手机为例,一个家庭不可能只需要一部手机,甚至一个人也会因手机丢失而有再次购买的需求,限购一部虽然能让农牧民享受到售价13%的优惠,但并不能完全满足农牧民的需求。而从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角度来看,限购额的翻番,则在家电下乡工作帮助企业开拓农村市场的基础上,更加巩固了市场,同时也是对农村市场参差不齐的家电产品进行一次梳理,让农牧民用到真正价优物美的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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