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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发布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六项措施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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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乌鲁木齐海关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六项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胡伟指出,乌鲁木齐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一向积极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乌鲁木齐海关党组根据 “努力把新疆建成向西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商品中转集散地和进口能源资源国际大通道”和自治区确定的“东联西出,西来东去”外贸发展战略,认真思考自身定位,切实履行把关服务职能,主动融入并积极服务于自治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六项措施》。六项措施既体现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扩大向西开放的战略举措;既与自治区区情紧密结合,又符合广大进出口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提升新疆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乌鲁木齐海关党组书记、关长王致雄介绍了乌鲁木齐海关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六项措施的具体内容:
——促进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对“乌洽会”等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开辟专门“绿色通道”,提供通关便利。全面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按照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成为中亚合作的示范中心的功能定位,科学设定海关监管模式,合理设置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大力支持开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等业务,加速推动合作中心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力争早日赋予出口加工区仓储物流配送功能,增加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促进新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新疆现有的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定位和规划布局开展调研,清理规范海关监管场所,优化整合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退税等政策的优势。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地方政府就建立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开展论证和申请工作,促成综合保税区早日建立。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扶持新疆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建立海关业务专家服务制度,发挥海关在政策制定咨询、通关业务服务、项目跟踪反馈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对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工程、独山子乙烯工程和油田开发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减免税政策指导,指定专人加快减免税备案和审批速度。积极参与中塔卡拉苏口岸、中吉乌什口岸、中俄喀纳斯口岸、中哈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和中吉乌铁路口岸的前期调研和论证,提出海关在监管场所设置、口岸布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新疆地产瓜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的出口,鼓励企业在周边国家建立果蔬保鲜库,拓展周边国家果蔬肉类产品市场,海关在通关过程中给予“提前申报,货到验放”、“预约通关”、“加急通关”等多项通关便利措施,承诺一天内办结海关通关手续。
——提升统计预警监测服务水平。建立与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兵团及其相关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每月定期提供海关统计信息,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信息服务,扩大海关统计数据的社会服务面,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政策咨询,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引导企业调整经营发展策略。注重对进出口活动的动态监测和跟踪调研,及时准确反映新疆外经贸运行的基本状况、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提升海关统计数据服务社会的层次和水平。
——便捷监管通关手续。按照“一类口岸作为资源能源进口通道型口岸、二类口岸作为加工产品出口集散地”的口岸定位,建立并完善“便捷进口、规范出口”的监管通关模式,更好地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需要。落实国家区域经济战略,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加强区域海关协作配合,实现新疆口岸与沿海口岸、新疆各口岸之间转关运输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监管工作目标,确保货畅其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发挥电子口岸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大通关”业务流程及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大力推进海关关务(警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管理”。完善海关门户网站建设,启用“网上服务大厅”,向进出口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海关信息、在线办事、网上查询、交流互动等服务,实现企业与海关之间的“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服务模式。全力推进中哈边境海关联合监管作业试点工作,实现两国海关之间的“一站式”检查,互认检查结果,简化通关流程,便利企业通关,促进贸易发展。
——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新疆自治区实际,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执法手段,重点打击低瞒报价格、偷逃税等走私违法活动。针对“金新月”地区毒品走私的严峻形势,加大对毒品、武器弹药、违禁宣传品等非涉税走私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国际海关反恐合作,严厉打击和防范“三股势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引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对新疆名牌商品、出口能力强和科技含量高的商品实施重点保护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新疆企业产品竞争力。
——加强海关与企业的合作。积极构建关企合作伙伴关系,继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进出口企业的交流沟通,在减免税审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工贸易管理、打击走私、出口退税、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全面执行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制定适合新疆实际的A类企业和便捷式通关企业的审定标准,适当放宽疆内企业参与全国海关“红名单”企业评定标准,努力兑现企业分类管理优惠措施。进一步健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析、企业稽查、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海关稽查工作新模式,强化海关后续监管,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实现“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管理目标。
王致雄表示,该关还将成立乌鲁木齐海关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设立《乌鲁木齐海关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通报》载体,研究解决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和推动六项措施的落实。
2007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37亿美元,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15位,增长50.7%,增幅为全国第二位,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115亿美元,增长61.1%,增幅为全国之最;进口22亿美元,增长12.7%。外经贸对自治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从2006年的24.2%提高到2007年的30.7%。新疆外经贸的快速发展为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供了重要支撑,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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