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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等三城创建无障碍城市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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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获悉,为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建设部联合民政部、残联、老龄委,下发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100个城市的通知,其中包括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
今后除城市道路等要做到无障碍外,新建的高层和中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都要建设无障碍设施;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要达到一半左右;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30%左右。这三个城市将逐步改造市区现有道路、公共建筑物。特别是在残疾人出入较多的公交路线上安装盲文公交站牌和交通无障碍标志牌,在城市主要街道十字路口安装盲人人行横道音响感应器、语音提示信号灯等。
在打造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同时,还要进行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其中包括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中加配字幕;电视台开办手语节目;在医院、车站、城市中心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在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研发推广方便盲人、聋人使用的信息交流产品服务;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专用网站。
建设部等部门将于2008年,对这三个城市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10年底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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