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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为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不仅是维吾尔族人民和新疆各族人民的光荣,更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在《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申报过程中,各族文艺工作者在国家文化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历经近三年的时间,发扬团结协作、忘我工作的优良作风,精心组织,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地实现了我区世界级文化遗产项目零的突破。为表彰在“申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今天的表彰大会上,对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等18个先进集体,周吉等3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表彰决定及名单见本报今日二版)。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在“申遗”工作中给予新疆大力支持的国家文化部外联局、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以及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表彰大会上首先代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向多年来为抢救和保护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作出突出贡献的历届领导、专家学者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申报成功,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边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结果,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结果,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这一空前盛举证明:一种古老的口耳相传的艺术在数百年后,再度在更大的范围内重新焕发出生命活力和艺术魅力,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这是我区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力见证。木卡姆艺术保护、传承的历史,就是一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民族文艺工作者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就是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不断繁荣发展的历史。
如何做好我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强调,要从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全面推进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在继承和创新中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要加强领导,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各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特别是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族文化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再创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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