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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综合素质取代中考成绩成升学主依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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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日前宣布,从今年开始,中招录取不再只看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将成为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
3月24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出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家长写评语、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和学校领导小组评定4个阶段,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和家长组成。
按照要求,学校对学生的评价结果以“等级+综合评语”方式表达,评定者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标志性学习成果等方法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综合6方面的评比结果,最后确定一个综合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分为A、B、C、D4级,A级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在30%以内,B级学生人数在50%以上,D级学生人数不超过3%。综合评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该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办法》规定,在中招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才有资格报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被评为D级者,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
为了保证公正性,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组织机构、人员和结果全部公开,建立公示、申诉、诚信和监督制度,参与评定的有关人员必须签订诚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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