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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集中清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五类积案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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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新疆全区法院系统将对五类重点执行积案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这五类案件占新疆全区法院未执结案件半数以上。这是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的。
这五类重点执行积案都属于欠拖未决的,主要包括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一般执行期限为6个月);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据介绍,上述案件中有的拖欠时间过长,有的涉及社会热点问题,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受地方和部门保护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结的案件。这些案件未能及时执结,不但影响了社会稳定,也给法院的威信带来了消极影响。
新疆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将持续到今年6月底,力争做到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防止新的积案发生,通过清理行动,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在执行活动中,如再次遇到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干扰或者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甚至煽动群众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法院将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同时,对重大疑难案件由上级法院挂牌督办,对受地方和部门主义干扰的案件采取提级、交叉指定执行等方式,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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