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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不允许私发奖金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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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将于今年7月实施。在2月14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工作会议上,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尼加提·马合木提强调:这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规范秩序,缩小差距,而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
对公务员工资发放进行规范,就是清理整顿津贴、奖金,各单位不允许再私自发放奖金等,改由财政统一发放。这一措施重在解决公务员的工资存在着部门和单位差距较大、不同职务间的工资差距过小的问题。改革后,公务员的工资跟其他行业和系统的工资应适当挂钩,与其他行业人员的差距不能太大。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新的工资制度之前,新疆已经从去年开始清理公务员津贴补贴。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将进一步研究规范津贴补贴的意见。基本的原则就是取消严重违纪违规发放的项目或者资金来源不合法的项目,合理确定津贴补贴的项目和标准,实行统一、透明的发放方法,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津贴补贴管理体制,为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做好准备。
规范津贴补贴的目的就是真正规范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来源,逐步消除制度外的工资收入,让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逐渐规范化,合法化、透明化。这也是全国各地公务员工资改革都在推行的做法。
自治区人事厅厅长尼加提·马合木提说,实施新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后,对各地、各部门擅自提高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标准和水平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今年1月,新疆公务员登记工作已全面展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登记,绝不超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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