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5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检测、监测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甲型H1N1流感方案,明确职责,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各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呼图壁县人民医院作为国家哨点监测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自治区哨点监测医院,从5月15日起立即恢复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承担国家流感网络监测实验室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实验室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各哨点监测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创造条件设立流感检测实验室,做好人员和技术准备工作,适时启动检测、流感样病例采样送检、聚集性或暴发流感疫情的调查与处置等工作。同时,自治区卫生厅将为各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试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治区卫生厅还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设置,落实预检分诊措施,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近期内完成各地州市流感检测实验室人员培训工作,为各地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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