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虽没地种了,但日子比以前种地时好多了。”家住腾冲县腾越镇拐角楼巷60岁的董保兴高兴地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4月,腾冲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腾冲县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对1998年以来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用的耕地,除按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外,从今年起每年再给予适当的长期性生活补助,形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长期生活补助相结合的两条保障线。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年来,腾冲县被征地农民的数量逐渐增加。腾冲县委、县政府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在工作中坚持政策措施、补偿结果、操作过程“三透明”,引导失地农民转变观念,围绕城市服务业,积极通过各级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通过调研,腾冲县在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又新出台了补充规定,对2009年后征用的土地,在全额兑付一次性征地补偿费后,按水田和菜地每亩每年800元、旱地每亩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199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征用的土地,从2009年起,按水田和菜地每亩每年补助800元、旱地每亩每年补助6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户生活补助,规定主要适用于腾越镇坝区和西山坝新城区规划建设区域,和顺古镇保护区控制红线以北至腾越镇规划建设区域,在此规定范围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征用的水田、菜地和旱地,对林地、草地及其它未利用土地的征用不适用本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规定的出台有效减轻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截至目前,腾冲县热海社区和火山社区参加农保的人数就达到963人,定额补助158人,仅这一项支出政府每月就要发放退休金96600元,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tujian.org
记者 李春旭 通讯员 董毅烽(云南日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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