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颇为蹊跷的案件:因为撤销了五华公安消防大队下发的消防整改通知,北莲华庭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楼”)产权人即科旭公司老总袁军一纸诉状将昆明市公安局告上法庭。在“自找”消防整改的背后,是这栋价值数千万元的综合楼两年来的门洞改造之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小区原有的消防通道被建盖成别墅,现在唯一的小区通道下埋有煤气管道……历史遗留问题,让袁军和业主在门洞改造上的分歧变得不可调和,从去年年初的僵持到一年前的肢体冲突,再到昨日的对簿公堂,产权人无法行使自身权益,业主担心共有通道被改造,连政府职能部门也被牵扯进来,这似乎成为在现实中无法理清的麻线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撤销合法性遭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12月,综合楼在装修过程中,昆明市五华公安消防大队检查发现大楼存在消防通道不足等火灾隐患,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科旭公司提出的整改方案也得到了消防部门批准,但在随后持续半年的数次施工中,都遭到北莲华庭小区业主阻止,双方还一度发生肢体冲突。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间,30位小区业主向昆明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昆明市公安局经过行政复议,于2008年6月撤销了五华公安消防大队和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下发的整改通知。昨天,袁军在法庭上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昆明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书面告知原告综合楼二楼铺面下一步的火灾隐患的处理意见,以确保原告物权的正常使用,避免原告的经济损失继续扩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告对昆明市公安局下发的行政复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小区业主不是综合楼的申请人,无权申请火灾隐患整改的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受理程序违法;行政复议过程中,昆明市公安局没有让产权人参与、听证,因此行政复议程序违法。“撤销了整改通知,是否认为综合楼的消防隐患已经不存在?”袁军说,昆明市公安局错误地受理行政复议,导致了现在错误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业主是利害关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5月26日双方在盘龙区法院交换证据并进行质证时,市公安局建议法院将北莲华庭小区业主列为第三人参加此案诉讼。昨天开庭,记者见到两位业主代表就坐在被告席旁。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是利害关系人,为什么发生那么多纠纷?”市公安局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袁军整改综合楼就是要改门洞,而这是小区37位住户进出小区的唯一通道,因此才会受到业主们的反对。昆明市公安局受理业主提出的行政复议后,多次走访业主和袁军,双方都提供了证据材料。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建筑内道路是业主共有。市公安局和业主代表也据此在法庭上提出,袁军无权借消防整改之机将门洞从8米改为4米。业主代表说,袁军也是小区业主之一,但他的整改门洞将侵犯到其他37位业主的权益。门洞一旦修改,就改变了原来的设计,不仅改变了原来的罗马式风格,还降低了物业的价值,影响通行、消防。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门洞整改才是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庭审休庭时,审判长表示,双方都偏离本案,下一轮法庭辩论时要围绕行政复议合法性进行辩论,不要再涉及其他问题。事实上,围绕着通道门洞的整改,袁军和他的小区邻居,已经斗争了近两年的时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昨天的法庭上,袁军拿出房产证,提出他们具有门洞的产权,这几年是免费提供给小区业主进出;业主代表们拿出2004年年底袁军买综合楼时的转让协议,里面明确通道属于住户配套通道,商定按现状予以保留…… tujian.org
在“自找”消防整改、起诉昆明市公安局之前,袁军还有两个官司:袁军到昆明市中院起诉昆明市政府行政不作为,要求颁发小区门口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证;小区业主到五华法院起诉袁军,为的是门洞和小区门口停车场归属。在去年3月门洞整改时发生的纠纷中,就引来了区规划局、街道办事处、公安和消防等部门的关注。面对袁军和业主分别拿出各自的证据,涉及十几张图纸,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当场表示,小区实际情况与审批规划存在多处不符。历史遗留的种种问题,现在集中爆发了出来,虽然之前的两个官司已尘埃落定,但似乎还远远没有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罗南疆 (春城晚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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