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一起房屋拆迁赔偿案,拆迁公司在没有和房主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拆房子,因而被索赔48.8万元。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被拆迁的住户许大爹是蒙自人,退休后来到昆明安度晚年。许大爹说:“我都60岁的人了,用一生的积蓄在昆明市官渡区关上森林公园附近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房子还没住多久,就有拆迁公司的人来说我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2006年7月,拆迁公司——昆明和生建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生建安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许大爹配合拆迁工作。2007年3月23日,在没有和许大爹达成赔偿协议之下,和生建安公司对许大爹的房子进行了拆除。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后,许大爹将和生建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和生建安公司赔偿47万元房款以及1.8万元租金。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时,委托了评估机构对许大爹的房子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为32万元,并判决由建安公司赔偿许大爹32万元损失以及租房租金两万元。一审判决后,和生建安公司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天,二审开庭时,和生建安公司的代理人说:“许大爹的房子,是因为政府部门规划后,要修建关上森林公园,属于公益性拆迁,按照当年的房价,许大爹的房子就是20万元多一点,可许大爹不同意,双方才没有达成补偿协议。”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许大爹的律师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坷答辩称:“80多平方米的房子,咋个才值20万元,他(许大爹)拿着20万元,能在同地段买到同样大小的房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最终,双方未达赔偿协议,昆明中院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 柏立诚 (春城晚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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