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7日讯
两年前,慈溪市一家公司的部分职工被老板拖欠了薪金,好不容易才追讨回来。如今,他们再次经历了相同的遭遇,而且拖欠薪金者仍为原先的老板许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慈溪市博威电子有限公司的15名职工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公司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去年4月的一天,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忽然出走,共拖欠这些职工三个月工薪32118元。许某在逃离前还将企业的全部设备搬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处理这起执行案时,法院发现许某2007年就因拖欠职工工资12万余元被告上法院,在法院判决后,他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外出逃匿了一段时间。当时,为了帮助职工们追回工薪,法院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才追讨到了这笔欠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令人费解的是,此次向法院申请追讨工薪者中,有些就是两年前那起案件中的当事人,这等于说,许某故伎重演,再玩欠薪逃匿的把戏,而一些职工也没有从两年前的欠薪案中吸取教训,重复了原先的遭遇,被伤害了两次。这些职工解释说,他们之所以仍然到许某的企业打工,是因为熟悉了那里的情况,而且另找工作也不容易。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承办这起欠薪执行案的法官昨天表示,对于劳动者来说,要预见一个企业是否会发生欠薪确实很困难,但面对那些已经发生过拖欠工人工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资信缺失的企业和企业主,劳动者在择业时必须谨慎,尽量避免到此类企业工作,尤其不要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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