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在嘉兴秀洲新区殷秀花园二期平改坡工程中,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蔡某,会同当地某房产公司张某和陈某、某建筑公司戴某,以虚增工程量、抬高工程价的方式,套取国家工程款近百万元。近日,蔡某、张某、陈某被秀洲检察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提起公诉,戴某被秀洲检察院以贪污罪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蔡某在嘉兴市秀洲新区殷秀花园二期平改坡工程中代表秀洲新区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张某和陈某所在的房产公司是该工程的代建单位。戴某则是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院起诉称,在工程施工结束期间,蔡某伙同张某、陈某经预谋后,决定通过抬高工程决算价的方法,套取工程款并予以私分。3人通过虚造工程联系单、抬高工程量等方式,将工程决算虚造到了3005718元,最后审定价为2459757.85元。而3人将其中的1432770元作为工程款支付后,以伪造领款证明等方法,从建筑公司以提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其余款项领走予以侵吞,共计贪污国家工程款9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该工程中,蔡某还伙同张某以被盗砖头款的名义,采用虚造工程联系单的方法,套取并侵吞公款14000元。蔡某、张某、陈某还共同唆使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戴某,通过造虚假工程联系单的方法,套取工程款64120元。此外,蔡某、张某、陈某3人还有受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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