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桐乡一男子阿良几个月前亲历了一场“越野车障碍赛”,只可惜,他一头撞上路墩后,心脏劈裂,再也没爬起来。前天就死亡责任问题,家属和桐乡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段、石门镇政府闹上了法庭。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男子撞路墩:心脏劈裂意外死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3日傍晚,阿良正驾驶着汽车沿羔民线由北往南行驶。谁知,到桐乡市石门镇春丽桥村附近时,“嘭”的一声巨响传来,阿良竟然撞上了一个路墩。巨大的冲击力,将车内的阿良震得遍体鳞伤。之后,他被人送往了医院抢救,并于第二天死亡。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阿良系遭车祸致胸部外伤,左侧第5肋骨骨折引发出血,肺挫伤,心脏劈裂,心源性失血性休克而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地交警在调查中认定,由阿良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tujian.org
家属讨说法:警示标志看不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他死得太冤!”家属对此颇不认同。他们觉得,相关部门也该负起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阿良的家属表示,发生事故路段虽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这标志已被路边的行道树树枝遮挡,看不到,并且路墩上原有的反光标志标线已经全部脱落,无法对行人起到警示作用。为此,他们还特地拍下了照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相关部门、政府并没有这样认为。在争议未果的情况下,阿良的家属将相关部门、政府告上了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责任谁来担:双方对峙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该路墩是桐乡市交通局为阻止车辆逃费而设立的,由桐乡市公路管理段负责施工和日常维护,由石门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级道路承担养护义务。”阿良家属在起诉状中称,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在道路上设立路障,阻碍交通。三被告违法设置路障,且对设置的标志、标线未尽养护义务,又没有醒目标志、标线,严重影响行人安全,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案中,设置路墩是为限制超载、超限车辆驶入,用以保护、养护公路的,阿良的交通事故违反了规定,责任书上很明确。原告的说法明显混淆了障碍和公路附属设施。”桐乡市交通局代理律师指出,这里的路墩并不是违法的障碍,而是合法的公路附属设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桐乡市公路管理段代理律师在表示认同的同时,还就道路维护情况做了说明。而石门镇政府代理律师则重点强调了羔民线是县道,不属当地政府养护范围,并出具了公路管理段的招标告示用以证明。由于还需求证,法庭当天没有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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