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4月17—18日,由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带队的省督查组来丽,检查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副市长金建新出席汇报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农林渔场改革,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近年来,我市以《意见》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国有农林渔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市有国有农场12个、国有林场24个、国有渔场5个。国有农场以现代农业示范场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形成了蔬菜瓜果、茶叶、畜牧养殖、特种水产养殖等支柱农业产业。2008年实现农业产值714万元,比上年增长22.7%。国有林场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已经建成了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省级森林公园8处。到2008年底,全市国有农场职工养老、医疗参保覆盖率达100%,212名退休人员全部实现社会化管理。国有林场在改革中做到了“定位、定性、定编、定经费”,职工利益得到了保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听取市政府的汇报后,督查组先后实地考察了莲都区碧湖镇畜牧良种场、白云山国有林场、太山林区。督查组认为,我市在国有农林渔场建设中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在国有农林渔场的体制改革、维护权益、解决民生上都有了新的突破,“三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下阶段工作,督查组要求,国有农林渔场在改革中要进一步做好定位、定性、定编、定经费的“四定”工作;国有林场在推进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一保一增”,在保护好“国有”牌子的同时增挂“生态公益林保护站(所)”牌子;积极整合现有的部门、政策、项目资源,为深化“三场”改革提供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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