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0日讯
因工作人员失误,生活了三十多年的父子成了“兄弟”,这一错位让亲姑侄对簿公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家住鹿城区的老金父子俩在血缘上讲是叔侄,当年老金没有娶亲,一直都是独身一人。老金的哥哥生下小儿子小金后,就过继给了老金,从此两人以父子相待,老金还给小金办理了户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6年,老金去世了,唯一的一套房子面临拆迁,按照相关法律,和老金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养子小金,拥有该房产的合法继承权。但让小金意外的是,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的时候才得知,当年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常住人口登记表上,老金和自己的关系竟成了“兄弟”。叫了三十多年的爹突然成了自己的兄长,这让小金一时无法接受,而更让他意外的是:户口登记错误,成了他和亲姑姑对簿公堂的导火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父子成了兄弟,小金自然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小金于是求助于几位伯伯姑姑,希望几位老人签字同意其成为房产继承人,但小金的姑姑坚持认为小金根本不是老金的养子,该房产应该由自己和几位老人共同继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可难住了小金,无奈之下他向当地派出所求助。经过派出所民警的多方调查和走访,认定老金和小金的养父子关系。但由于老金已死亡,户口登记内容已无法变更。为此,当地派出所向小金出具了相关证明书。2007年,小金依据该证明书向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为老金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但同年,小金的姑姑以该证明书失实为由,也向鹿城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当年,鹿城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之后,小金的姑姑不服,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维持原判。至此,小金的养子身份得以确认。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小金起诉要求确认其为老金房产合法继承人的案子恢复审理。根据199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收养子女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一旦收养关系确定下来,收养关系的双方拥有等同于亲缘双方的权利义务,而1992年之前即已确立收养事实而无手续的,可根据派出所证明等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确认请求。经过法院调解,小金取得了房产的继承权。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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