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周鎏弘、许利军、吴芝桥3人商定分工制造、贩卖枪支。至案发时,吴芝桥共制造各类枪支30多支,并向周鎏弘购买子弹30多发和猎枪弹约200发。这起案件是建国以来浙江省内最大的涉枪案。(详见快报2月5日第15版)
《“制枪一条龙”团伙成员一个接一个被法警带进来》现在追踪到这里:4月22日,23名制枪团伙成员在宁波获刑,首犯吴芝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鎏弘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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