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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0”矿难:责任人已有两人被停职三人被刑拘 |
2009-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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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重庆网5月31日电(孟幻郭晋嘉)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三十一日在此间透露,重庆已对“五·三0”矿难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其中二人被停职调查,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天平说,重庆市国资委已决定对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明远、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志强采取停职调查措施。 据公安部门初步调查,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项目部项目经理刘强、松藻同华煤矿总工程师陈有明、松藻同华煤矿矿长易政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三十一日凌晨四时五十分被当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事故的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月三十日上午十时五十五分,重庆巨能建设集团川九建设公司在为重庆松藻矿务局同华煤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时,由于放炮药量超标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时在井下作业的一百三十一人中,三十名矿工遇难,七十七人受伤,其中十二人重伤。 三十一日下午,国务院重庆“五·三0”事故调查组按要求成立,并已召开第一次事故调查分析会展开工作。据悉,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仍在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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