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担任重庆军事法院院长5年来,所在法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军、成都军区优秀法院。他坚持倾心普法净环境、公心司法树形象,协调解决涉军纠纷案件300余件,为部队和官兵避免损失1800多万元。他积极建立完善维权机制,协调出台了《重庆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主动帮部队、帮官兵、帮军属维权,多次被评为全军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优秀军法干部,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重庆警备区司令员张烨、政委梁冬春勉励刘星说:作为全国60位优秀法官中惟一的军队代表,一定要继续为官兵搞好法律服务,为各级党委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当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