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随着国内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人保部要求把稳定就业局势当头等大事
措施{1}
近期暂缓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要了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动态,及时掌握关闭停产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裁员情况。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
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及时处置重大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力争将小额、简单、涉及人数较多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措施{2}
及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金
通知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鼓励国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要完善鼓励发展的资金支持、金融信贷、社会服务等扶持政策,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就业。要全面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措施{3}
社保基金结余地区
可以降低缴费费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以提高保障水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措施{4}
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
如果失业将纳入登记
通知提出,重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的就业工作。要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促进再就业。
通知要求,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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