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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800交通协勤昨日大变脸 换新装成志愿者
2009-06-16

  

  臂章标志

  

  交通志愿者昨日开始上街记者吴子敬摄

  昨天,一场名为“重庆市义务交通管理协勤志愿者岗位培训”的大会在市交警总队召开。同一天,主城区近800名交通协勤统一换发新装,正式成为交通志愿者。

  服装凸显公益性质

  深蓝色志愿者服装、黄色志愿者帽子……从昨天上午起,穿着新装的交通志愿者走上主城区各街头。

  记者在街头看到,志愿者服主色调仍为深蓝色,不过与此前不同的是,原先服装后背上的白字“交通协勤”全部改成了“交通志愿者”。除此之外,新服装左胸、左臂位置还新添了交通志愿者胸章、臂章。为保证志愿者的安全,新服装还配备了印有“交通志愿者”字样的反光背心。

  市交警总队秩序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换装一事从去年起就开始酝酿。现在的服装不仅凸显了交通志愿者的公益性质,而且也是对志愿者队伍的规范。 

  据悉,按照有关规定,交通志愿者上街执勤必须着装。如果着便装上路摄像,将受到交管部门处罚。

  没有工资只有补贴

  昨日,市交警总队明确交通志愿者提供的服务均为“志愿服务”,身份类似于新加坡、英国等地的“辅警”。

  既然是志愿服务,自然没有工资。据市交警总队介绍,目前,交通志愿者每月领取的几百元收入只是生活补贴。交通志愿者不同于就业性岗位,而是政府和公安交管部门为保障交通安全而提供的公益性岗位。

  交通志愿者执勤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作工伤?市交警总队秩序处有关负责人的回答是“不是”。该负责人称,如果有此类情况发生,交警将按照一般交通事故程序处理。不过,因为交通志愿者由交警组织和监管,为最大限度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目前各交警支(大)队为志愿者们购买了一定保险。 

  摄像仅供交警参考

  交通志愿者是否可以摄像处罚?市交警总队明确:志愿者可以拍摄违法行为,但所拍摄的违法行为仅仅是作为举报的证据,提供给公安交管部门参考。

  “对于这样的举报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会慎重加以甄别,以决定是否采纳。”市交警总队有关人士说,他们要求交通志愿者在碰到驾驶员违法停车时,应先劝导,劝导无效再摄像。

  据介绍,无论是张贴处罚通知书,还是对交通违法行为摄像,交通志愿者均应在交警的组织和带领下进行。市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坦陈,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求交警和志愿者“一对一”并不现实,因此某片区交警带领几个志愿者的行为也属合法,“前提是必须得在交警的组织和带领下进行。”

  市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强调:交通志愿者无权开具罚单。

  记者涂静实习生戴丽娟

  交通志愿者肩负14项任务

  交通志愿者一共有14项任务,排在首位的是:协助交警对行人交通违法进行纠正和口头警告。

  除此之外,其他13项任务是:1、协助交警对军警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抄告;2、协助交警对违法鸣号、尾气排放超标、禁停路段的违章停车行为进行抄告;3、协助交警整顿非交通占道;4、协助交警整顿二、三轮摩托车的交通秩序;5、协助交警整顿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6、协助交警实施道路清障和拖运工作;7、协助交警做好交通事故现场保护、搜集证人证言;8、协助交警维护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和突发事件的现场秩序;9、协助交警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10、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和犯罪活动;11、协助有关部门将抓获的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12、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13、协助交警搞好各项后勤工作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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