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重庆网4月1日电 据重庆日报报道市长王鸿举昨日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城镇扩大到农村,体现了预防和控制四害城乡一体化的要求。 副市长童小平、谢小军、周慕冰、谭栖伟、刘学普、凌月明等参加了会议。 “除四害”改为“预防和控制四害” 本次修订草案是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除四害管理规定》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华强介绍,之所以将“除四害”改为“预防和控制四害”,是因为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科学理论证明,四害作为生物物种,从生态平衡的角度讲,不可能被灭绝。为防止其传播疾病,工作重点应当放在预防和控制上。 目前,我市四害预防和控制形势十分严峻。据监测,近两年我市春季统一灭鼠前的鼠密度(抽查100个面积15平方米的房间,看多少房间有老鼠活动的痕迹)达到15%以上,大大超过5%的国家标准。2006年至2007年,蟑螂侵害率(测算方法与鼠密度相同)高达70%以上,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因此,有必要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我市环境卫生条件,营造整洁舒适、健康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公共环境防控四害明确爱卫办负责 过去,公共环境长期成为预防和控制四害的“盲区”,职责不清,监管不到位,直接影响到预防和控制四害的整体效果和综合卫生水平。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环境服务职能,修订草案规定,各级爱卫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环境的四害预防和控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负责本单位和家庭的四害预防和控制,并承担所需费用。 建立监督员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预防和控制四害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广泛参与。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修订草案规定了监督员制度,由爱卫会从卫生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中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