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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现"摸金校尉" 撬开公墓摸走汉白玉骨灰瓶
2009-08-04

  谷女士:想起亡父的骨灰被抛在地上,真的很心酸。

  “父亲刚安葬没几天,骨灰瓶就被盗了,这让老人九泉之下如何安身?还能含笑九泉吗?”双桥区谷家姐弟很悲痛,向公墓提出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公墓认为,“骨灰又没丢,不存在精神损失一说。”

  这个说辞让谷家姐弟难以接受。为此,已经起诉公墓一方。

  汉白玉骨灰瓶被盗了

  今年1月,谷父不幸病死香港,遵照老人生前叶落归根遗愿,谷女士按照香港风俗,花5800元钱买了一个汉白玉骨灰瓶,千里迢迢将父亲骨灰带回老家双桥。供奉骨灰瓶数日,谷女士又花1.2万元在当地巴灵公墓买了一块墓地,2月23日,谷家将逝者安葬。

  3月1日,谷女士接到一个电话后差点晕厥——“你父亲的墓被人撬了,骨灰瓶不见了,可能是被盗了。”“怎么可能呢?”谷女士火速赶到墓地,被眼前一幕惊呆:亡父陵墓花岗石材被打烂,盛放骨灰的骨灰瓶不见了,幸运的是,骨灰因有红绸包裹,没被抛洒掉。悲痛之余,谷家亲戚四处寻找,也没找到骨灰瓶。

  骨灰瓶被盗,当地顿时闹得沸沸扬扬。警方当天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怀疑是有人偷盗骨灰瓶,因为这个汉白玉骨灰瓶在当地很少见,可能是谷家在供奉时被盗贼盯上,下葬后便下了黑手。至今,该案没破,窃贼没抓到。

  十年公墓首发盗窃案

  昨中午,记者来到巴灵公墓。

  守墓的两名工作人员谈起骨灰瓶被盗一事,觉得不可思议,“公墓都建10年了,从来没发生过骨灰盒被偷的事,这还是第一次。”附近居民闻听后也觉得不太相信,“啷个可能嘛,骨灰盒都有人来偷?”

  “现在公墓收费低,平时只是安排人打扫一下清洁,其他安全问题基本没有考虑。”一正在织毛衣的公墓女工作人员说。

  索赔五万精神损失费

  “亡父骨灰后来就用红绸包裹后直接安葬了。”谷女士哽咽地说,按当地风俗,不能再用其他骨灰盒来重新盛放父亲骨灰,“以后每年来祭拜,心里很难受。”谷家认为,公墓疏于管理,造成亡父“入土不安”,骨灰被遗弃在地,公墓对骨灰瓶的被盗有不可推卸之责。谷女士说,“现在想起此事,都忍不住落泪。何时才能让家父含笑九泉?”

  谷女士的代理律师、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莫华林律师称,“已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向公墓提出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莫华林认为,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几千年来奉行死者入土为安的传统,现在死者骨灰瓶被盗,相当于把逝者从墓里挖了出来,给逝者家属带来了莫大的痛苦,这种伤害无法用金钱来弥补,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抚慰一下。

  “我们也不是为了索赔这几万块钱,几万块钱也买不回父亲的安宁。我们想要一个说法,否则就对不起父亲的亡灵。即使打赢官司,拿到精神赔偿的钱,又能对父亲有什么安慰呢?”谷女士一直心怀愧疚。

  公墓愿给一万抚慰金

  巴灵公墓负责人、公墓管理单位双桥区民政局都不愿直面这一事件。双桥区民政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他们也不愿意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巴灵公墓代理律师杨廷端表示,目前,公墓方考虑到这一事件确实对谷家造成了伤害,除了愿意赔偿骨灰瓶的损失外,还愿补偿1万元给家属,算是抚慰金,但家属不愿接受。记者唐中明实习生付小雨

  供奉骨灰是种寄托

  可以索赔精神损害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侯国跃称,逝者的陵墓是亲属寄托哀思之地,由于几千年的伦理观念,墓穴被毁,骨灰瓶被盗,对逝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很大,亲属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侯说,公墓在对骨灰保存方面,应充分考虑到伦理问题。“这与一般的寄存合同不一样。”逝者家人与公墓签订合同,对骨灰进行保存,事实上是对“精神寄托”载体的保存。公墓应考虑到骨灰这一物品是精神寄托的载体,因此应充分考虑其安全因素,对骨灰加以保护。

  新闻链接》》

  山洪冲走百骨灰盒

  莲花公墓已被起诉

  2007年7月17日,南山莲花公墓因暴雨来袭、山洪冲毁公墓,逝者骨灰盒不知去向。市民赵学忠、姚明开等人已委托律师向南岸区法院递交诉状,向莲花公墓索赔共18万元。该公墓相关人士也承认,当时山洪共让该公墓约700座墓受损,100余骨灰盒不知去向,公墓表示只愿意赔空骨灰盒,但不愿意赔偿精神损失费。

  骨灰盒丢失有判例

  精神损失费赔一万

  2006年4月,福建省建瓯市法院对一起因骨灰盒丢失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做出判决,被告建瓯市殡仪馆在收取保管费用后,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致使原告程某丈夫的骨灰盒丢失,使原告失去祭奠的物品,从社会的善良风俗和一般生活经验来看,势必造成原告情感损害的后果,故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精神损失费赔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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