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赖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张重新作主题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云,政协副主席陈沭全出席会议。
据了解,具有云阳县城乡户籍的农村居民和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设立两档筹资标准,一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纳参保费20元,政府补助8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纳参保费120元,政府补助80元。2009年度启动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受益期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也按半年标准收取。今年的筹资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合作医疗证核发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赖云指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事关民生的大事实事,能不能把实事办实办好,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所在。她说,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短、任务很重,各参会人员要树立“先当学生后当先生”的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会议精神;要“当好小喇叭,做好宣传员”,广泛宣传会议精神,统一干群思想,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早动员、早安排。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通力合作,积极行动,确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