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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条款又发威 明基光电子遭知识产权调查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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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29 15:18:00 文/俞佳 出处:东方早报 导读--高昂的应诉费用将使遭到调查的不少企业无力为自己辩白,并可能因此被逐出美国市场。
继遭遇反倾销、特保等贸易壁垒后,“中国制造”在进入美国市场时正面临更大的障碍———有关知识产权的“337条款”。山东圣奥化工和明基光电子(苏州)两家中国企业日前就受到了美方有关知识产权的调查。专家指出,高昂的应诉费用将使遭到调查的不少企业无力为自己辩白,并可能因此被逐出美国市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日前决定对山东圣奥化工和明基光电子(苏州)发起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337调查。美国原告方Flexsys公司称圣奥在美国销售的橡胶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ITC停止圣奥在美的销售。同样,在业内以强大研发能力著称的明基也被汤姆逊告上ITC,明基被指“侵犯了汤姆逊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及相关零组件上的专利”。
记者就此采访山东圣奥和苏州明基时,两家均以“调查正在进行,不便置评”而拒绝透露任何细节。
美国“337调查”源自“337条款”,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的第337节而得名。“337条款”明确授权ITC在美国企业起诉的前提下,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若判定违反了“337条款”,ITC将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该批产品的进口。其结果是特定企业的相关产品乃至全行业的相关产品都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告诉记者,“337调查”是继反倾销、特保后美方用于封杀“中国制造”的又一把利剑。但这把利剑的杀伤力更强,因为一旦证明进口产品确实构成侵权,ITC可以永久将该产品拒于美国门外。此外,对美国企业而言,提出“337调查”的门槛较低;而中方企业在“337调查”时的应诉难度明显大于反倾销,诉讼费用尤为高昂。
陶教授指出,伴随着“中国制造”在世界舞台上的风光无限,发达国家同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亦进入了高发期。在知识产权的交锋中,确实存在中国企业的违规之举,但也不乏“捕风捉影”的现象。
制笔企业宁波贝发上月赢得了美对华制笔业知识产权调查的第一案。贝发法律顾问周杰告诉记者,在过去为数不多的“337调查”中,鲜有中国企业应诉,因为它们往往却步于诉讼费用,“但不应诉的话,中国制笔业将被迫退出美国市场”。
周杰介绍,贝发在应诉中花去的诉讼费用为120万美元。“国内另一个较为成功的知识产权案是福建南孚等18家企业联手打退美国‘劲量’电池,但中国企业为此付出了400多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业内专家对记者指出,面对美方使出的“337利剑”,国内企业应该视自己对美的出口量、涉案产品是否为企业的主打产品来考量应诉与否,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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