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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起诉上海大亚信息侵权胜诉 获赔40万元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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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2 15:07:57 文/网易科技报道 出处:网易科技报道 网易科技讯 4月22日消息,网易科技从商业软件联盟(BSA)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就上海大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侵犯微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大亚信息在赔偿原告微软包括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这是国内首例上市公司因其参股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被诉讼而进行信息披露的案件。2006年3月,大亚信息公司就遭到上海市版权局的盗版调查,当时,执法人员在大亚信息公司的办公场所内抽查了16台办公电脑和1台服务器,发现其全部都安装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同年3月29日,大亚信息公司在版权局接受询问时承认,其所有的74台办公电脑中,仅有26台笔记本电脑中预装了正版的Windows操作系统。大亚信息公司安装使用的盗版微软软件共涉及9个品种、130套软件,其中不仅包括3种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还有3种版本的Office办公软件、2种版本的Visual Studio视觉处理软件及1种版本的Windows服务器软件。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微软公司与大亚信息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要求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进行整改,然而大亚信息公司一直未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2008年11月,微软公司向市二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大亚信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未经授权的微软软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万元。上海市二中院于2009年1月13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3个多月的审理,于今日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2006年4月,包括国家版权局、证监会在内的国家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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