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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十彩电企业成立合资公司 应对专利壁垒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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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4 10:01:00 文/每日经济新闻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由10家彩电企业分别出资100万元,各占10%股份的国内首家彩电业合资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在北京宣布成立。该公司分别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10家中国彩电企业合资组建。由新科电子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樊文建担任公司董事长、罗秋林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主要职能为应对彩电业面临的越来越多的专利壁垒问题。 在经过去年下半年以来几次延迟成立之后,为应对美国及欧盟彩电专利壁垒的中国彩电企业终于走出“抱团”的实质性一步。据悉,合资公司眼下最核心的任务是与步步进逼的国外专利权人进行谈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彩电业的整体利益。 董事长樊文建表示,成立中彩联是为了服务于彩电行业,更好的解决国内彩电显示产权问题,促进国内彩电企业技术创新,尊重知识产权,完善彩电专利的管理,以专业方法解除彩电技术壁垒问题,推动联合发展,建立完善专利制度建设,保护知识产权。 据悉,尽管有彩电公司承诺将所有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注入合资公司,十大巨头也都将遵照自愿原则陆续将专利注入公司。但对于注入的专利是否相互授权使用的问题,有人士表示,共享专利目前还做不到,因此专利池的建设属于远期规划,目前最急需解决的仍是专利谈判问题。 专家指出,国内彩电企业解决专利危机最有效的途径是对比双方的核心技术,找出交叉部分,提出申请免去相同部分的专利费,但据悉中国彩电企业目前在数字电视技术上获得的专利,至少有70%是和外观、工业设计联系在一起的,而美国ATSC标准中的专利都是和调制解调、信号编译、数字接口有关,两方面的专利比较起来,并不具备太多的可抵消性。
关于专利
百度一下(www.baidu.com)“专利”,找到相关网页约31,800,000篇。“专利”是专利法中最基本的概念。社会上对它的认识一般有三种含义:一是指专利权;二是指受到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三是指专利文献。专利法中所说的专利主要是指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由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的一种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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