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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KTV希望低于11元/包房/天 主动交费7折 |
2009-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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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3 11:43:00 文/祝炳俊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11月9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宣布,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天每间包房12元,即日起生效。至此,争论许久的“卡拉OK收费标准”事件终于有了定论。据悉,这一公告自公布日起生效,但何时按新标准收费,还要看各方的协调情况而定。而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上海KTV方面尚未就国家版权局的公告形成具体意见,不过其表示明日将有新进展公布。
上海KTV希望低于11元/包房/天
“卡拉OK收费标准”事件已讨论数月。国家版权局于9日发布公告称,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
由于这一收费标准目前仅将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作为试点,在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后,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已提出质疑。其中包括质疑收费权利人———没有法律主体资格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很可能委托私营企业靠市场运作的方式完成收费,那么KTV的版权收费将变成某些机构谋取私利的手段等。
相比广州方面,上海KTV业界表现冷静。在公告发布后,上海卡拉OK专业委员会已表示将对此进行讨论,并将把意见上报给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对此,朱南昨日表示上海KTV方面尚未形成更多意见:“星期二吧,我们将有新消息公布”。据悉,上海KTV方面希望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可能低于11元/包房/天,也可能根据KTV包房的规模分层次确定交费数额。
主动交费7折优惠,行业或掀并购潮
在国家版权局的公告中,12元/包房/天的收费为上限,这一收费标准可适当下调。为此,上海KTV方面寻求的11元收费尚在规定之中。不过,中国音像管理集体协会(筹)负责人王化鹏在接受采访时已表示,“下调”只是大原则,基本上还是会按12元的标准执行。此外,王化鹏透露称,目前已有近千家KTV企业的名单上报该协会。“这些主动交付版权费的企业将享受到标准的7折优惠。”王化鹏表示,“协会将对主动交费和被动交费区别对待。这不仅可节省一大笔征收成本,更主要的是想鼓励那些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配合国家政策实施的企业行为。”
在收费标准公布后,不少KTV经营者正在考虑生存问题。对此,王化鹏也坦承收费对大的、经营好的KTV影响不大,但对规模小的KTV而言将可能会有困难。对此,有关人士称新收费标准将让规模小的KTV面临生存考验,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成KTV行业的新一轮并购和洗牌。
关于KTV
百度一下(www.baidu.com)“KTV”,找到相关网页约12,400,000篇。“KTV”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分为两类:一为KTV点播系统(由不同类型的单一产品、软件组成);二为KTV演唱场所,通常称为包房、厢房、卡拉OK厅等。设有小型超市、卡拉OK包房,能存储几十万首歌曲的自助点歌系统。所有顾客的饮食消费均在超市购买,房间按时计费,完全的DIY,自主权较大,更人性,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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